青岛发票遗失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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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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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登报声明
根据不同的发票登报格式各不相同:
1、通用机打发票遗失登报声明格
XXXXX公司
青岛遗失国税(地税)通用机打千元(百元/万元)发票XX张(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发票代码:XXXXX,发票号码:XXXXX,
青岛声明作。
XXXXX公司
青岛遗失服务业(商业、工业、统一、普通、定额专用等等)发票一张,代码:XXXX,发票号码:XXXXX,
青岛声明作废。
1、提供发票
青岛遗失青岛登报需要的材料:①提供发票的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或者提供发票的复印件。
3、付款:支付费用时,客户可微信、支付宝、网银、转账等方式付款,收到汇款凭证后刊登广告。
4、客户给老师提供详细地址、电话、联系人,方便给您快递报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
青岛登报青岛声明作废。”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
青岛公告,
青岛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