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胶州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胶州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温馨提示:若不慎胶州遗失购房合同这类重要的合同,请尽快胶州登报胶州遗失胶州声明作废。胶州登报胶州挂失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胶州遗失者所胶州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胶州登报胶州挂失。胶州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胶州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胶州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胶州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上一篇: 胶州印刷经营许可证丢了如何登报?
下一篇: 胶州证件丢失后如何登报挂失声明?